长垣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长垣目前已有几个公租房小区?

2023-02-28 16:13:14 来源:法制法律网

关于长垣市的公租房,许多朋友都有申请意向却不太了解情况,小编现在整理出来一份长垣市公租房明细、及申请条件及流程,赶快来看!

一.申请公租房要满足3个条件

根据《长垣县公共租赁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我市城区内公租房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市城区内具备稳定的工作单位(企业)并且具备一定工作年限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年龄18至60周岁之内、具有完全民事约束能力;

3、家庭成员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不再重复享受。

若网友需申请怡善苑公租房,建议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73-8885281。

二.长垣目前已有5个公租房小区

大概位置示意图,其中上善苑为大致方位,具体位置以图中标注为准

聚善苑小区

项目名称:商务中心区(聚善苑)小区

地址:位于桂陵大道与纬四路交叉口东

总面积:占地面积149.5亩,建设单位住宅楼22栋,3577套,总建筑面积23.44万平方米。

住房户型:

约60㎡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约45-50㎡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约30㎡公寓式宿舍。

配建设施:水、电、暖、气齐全,配建有幼儿园、垃圾中转站、公厕各一座。

惠善苑小区

项目名称:产城融合区(惠善苑)小区

地址:位于桂陵大道西侧、纬四路北侧

总面积:占地面积50亩,建设单位住宅楼8栋,1488套,总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

住房户型:约60㎡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约50㎡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约32㎡公寓式宿舍。

配建设施:水、电、暖、气齐全。

向善苑小区

项目名称:产业集聚区二期小区

地址:位于纬七路与宏力大道交叉口

总面积:占地面积64亩,建设单位住宅楼16楼,1416套,总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

住房户型:约59㎡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配建设施:水、电、暖、气齐全,配建有幼儿园、物业用房、医疗卫生室。

怡善苑小区

项目名称:城南新区(怡善苑)小区

地址:位于修德路西段南侧博爱路东侧

总面积:占地面积100亩,建设单位住宅楼16栋,2224套,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

住房户型:约60㎡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约50㎡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配建设施:配套水、电、暖、气齐全,配建有地下车库2.1万平方米。

上善苑小区

项目名称:蒲北防腐产业园(上善苑)小区

地址:位于蒲北办事处崇礼路西延段北侧

总面积:占地面积46.8亩,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住宅楼10栋,1494套。

住房户型:约60㎡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约50㎡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配建设施:配套水、电、暖、气齐全。

三.在长垣申请公租房的流程

据《关于印发长垣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办法的通知》显示:公租房轮候,是指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递交申请后,按照规则进入轮候库,待房源富余时按规定参加公租房摇号选房。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长垣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办法的通知

轮候办法(部分)

摇号

公租房轮候,是指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递交申请后,按照规则进入轮候库,待房源富余时按规定参加公租房摇号选房。

特例

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的优先安置人群,在轮候时应予以优待;个别部门因工作需要优先安置的,可不参加轮候,直接予以安置。

主管部门

公租房轮候工作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监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轮候对象

分优先轮候对象和普通轮候对象两类。

优先轮候对象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进行优先照顾的人群,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模英模、城区孤老病残、建档立卡贫困户、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以及县政府引进的重要人才、重要招商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普通轮候对象是指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一般人群,包括在城区无住房的城镇居民、进城务工人员、搬迁群众、大学毕业生及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

条件

住房保障申请人需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合格后方能进入轮候库。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租房轮候申请,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每个家庭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租房。

申请方式

通过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的,可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领取表格报名;

网上报名的,可通过“长垣县房产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者政务公开网填写表格并上传资料报名。

排序公布

轮候排序在住房保障部门及政务公开网上公布;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轮候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分配方法

县住房保障部门在筹集到房源后,原则上每年分两批对轮候对象进行分配。分配采取摇号方式进行。

监督处理

通过摇号抽取到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期入住。

对未按期办理相关手续或办理手续但半年内未正式入住的,住房保障部门应取消其保障资格,收回房屋,并限制其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申请人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轮候资格的,除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外,住房保障部门将其失信行为记入失信档案,并视情移交征信部门。

保障对象在轮候期间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轮候资格。

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房屋租赁 公租房申请条件 租赁续约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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