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是由哪些项目所组成的?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2023-04-10 16:27:05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交通事故赔偿如何计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2、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6、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7、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8、丧葬费赔偿额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9、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10、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 = 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1、擅自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索赔对象,未经同意擅自驾驶车辆致人损害的,应以擅自驾驶者为索赔对象。但车辆所有人和保管人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则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2、无偿同乘时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因该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应酌情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基于经营目的的实施的无偿搭乘以及依法享受免票的除外。

3、出借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明知所出借的机动车有缺陷仍出借,并因该缺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2)明知借用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仍出借的;

(3)明知借用人存在醉酒、疾病危险因素仍出借的;

(4)借用人下落不明的;

(5)未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6)有其他过错的。

由此可见,如果肇事者没有能力支付赔偿金,受害者还是有办法进行索赔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债权凭证,今后十年之内的可被执行财产都可支付给受害者。

交通事故赔偿是由多个项目所组成的,还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定赔偿。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明细表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网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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