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额怎么计算

2022-11-30 09:04:04 来源:华律网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额怎么计算


(资料图)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额的计算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哪些情况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

1、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3、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未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如果单位拒绝签订,那么劳动者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的补偿,而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照劳动者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计算,工资越高年限越长所获得的补偿金就会越多。

标签: 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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