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姻编规定离婚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2023-02-23 10:13:08 来源:万能知识网

民法典婚姻编中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双方离婚时协议的除外。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为双方建立婚姻关系转化为共同财产,婚后的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应当由个人承担。

一、民法典中婚姻编规定离婚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资料图片)

(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四)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五)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二、婚前财产应公证

《民法典》规定,结婚前,男女双方应当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

三、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里对房产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确定财产归谁所有,如果没有协议的话,一般对于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而属于夫妻一方各自财产,则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录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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