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如何进行拆迁补偿
拆除产权有争议之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纠纷不能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批准拆迁人拆迁该房屋时,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进行勘察并作记录,并申请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可见,对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的拆迁补偿应有两种结果:一是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已解决的,应按照各方当事人的房屋产权份额进行拆迁补偿;二是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解决的,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和拆迁的时效原因等,拆迁人不可能等到产权纠纷的解决,则依法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报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在实施拆迁的过程中,应当对被拆除的房屋作勘察并作好记录,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手续。
标签: 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拆迁房屋产权纠纷 权属有争议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拆除产权有争议行政许可程序一、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情形有哪些行政许可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撤...
行政许可程序一、申请撤销行政许可程序(一)启动1、依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启动。《...
行政许可程序一、听证程序适用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适用情形:行政机...
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区别(一)适用范围不同。《办法》第...
行政许可程序一、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一)适用听证程序的许可事项。1、法律、法...
凡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郑州市,并在本市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结婚条件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
离婚诉讼涉外婚姻处理原则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
Copyright 2004-2022 fawuwang.com.cn 版权所有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