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关注: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包括哪些

2023-02-17 10:02:56 来源:万能知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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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痕迹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车辆与其他车辆或物体相互作用时,在彼此间的作用面上形成的印迹。主要分为地面轮胎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路面痕迹和其他痕迹。更多关于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包括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痕迹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车辆与其他车辆或物体相互作用时,在彼此间的作用面上形成的印迹。主要分为地面轮胎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路面痕迹和其他痕迹。

车体痕迹主要是指在交通事故过程中,因车辆与其它物体的相互作用,在车体上形成的能反映造痕客体接触面外表结构特征的反映形象。按痕迹保留状态不同,分为立体痕迹、平面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按痕迹的特征不同,分为静态痕迹、动态痕迹;按事故痕迹形成过程分为初始痕迹、导致痕迹和二次痕迹;按痕迹形成机理不同,分为撞击痕迹、刮擦痕迹和其他痕迹。

二、交通事故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

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

三、交通事故重新检修、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修、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修、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予以存案。

小编温馨提示:交通事故鉴定是由有资质的专门机构所进行的。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包括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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