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微动态丨学历造假承担什么责任

2023-03-18 10:20:49 来源:万能知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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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国家机关的证件的,是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而学历造假就是属于这一情形,一旦被认定是刑事犯罪,就要被刑事处罚。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学历造假承担什么责任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学历造假承担什么责任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学历造假的具体案例

案例:北京一家生活用品公司与杨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杨女士的毕业证书系伪造,随即将其诉至法院。该案现已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

原告生活用品公司诉称,2008年11月2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被告任该公司培训部副经理,月工资4000元,合同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当天,被告入职开始工作,2009年3月26日,原告公司接到被告的请假单。之后被告再未到岗工作,属于旷工。原告后来发现,签订合同时,被告向原告公司提供的学历为某大学英语教育专业本科文凭,但经原告公司与该大学联系得知,被告的毕业证系伪造。因此,原告公司认为被告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双方劳动合同无效,并拒绝支付被告2009年3月1日至5月11日的工资4625.07及25%经济补偿金1156.27元和被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604.71元。

被告杨女士辩称,原告所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岗位属实。但被告工资除基本工资外还有通讯费130元、交通费60元及每天的餐费7元。被告在原告公司上班至2009年3月底,因身体状况请假,未再上班,但被告通过电话、短信的形式向原告公司总经理及部门主管请假。被告的毕业证书是真实的,签订合同时被告向原告提交了该学校毕业证复印件,原告并未询问被告大学证书的情况,双方并未对被告的学历要求进行约定,因此,被告学历真伪对劳动合同的效力并无影响。且大学档案馆无权对毕业证的真伪进行鉴定。因原告拒绝提供劳动条件,2009年10月21日,双方在仲裁庭开庭时被告依法向原告送达解除劳动通知书,在此之前,被告并未收到过原告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另外,被告上班期间还存在加班的情况。因此,要求原告公司支付2009年3月工资3954.38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988.60元;支付2009年4月1日至10月21日期间的工资30355.08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7588.77元;支付加班费5993.86元、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336.44元。

法律分析: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欺诈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本案中,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被告在明知其毕业证书系伪造的情况,仍然向原告出示该证书,使原告陷入错误认识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法院确认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2009年4月1日之后,被告并未向原告提供劳动,因此,原告将被告工资发放至2009年3月,故被告要求原告公司支付2009年3月工资3954.38元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要求原告公司支付拖欠公司25%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劳动合同无效,生活用品公司仅需向杨女士支付2009年3月的工资。

看到这里,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学历造假这一行为一旦构成了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那相关责任人就需要承担对于的刑事法律责任以及处罚。好了以上就是学历造假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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