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裁员要求签自愿离职不给赔偿怎么办

2022-12-01 21:54:44 来源:华律网

一、被公司裁员要求签自愿离职不给赔偿怎么办

1.收集证据,比如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强迫加班的加班记录,领导逼迫离职的视频/录音,甚至是偷税漏税,违规操作,产品不合格,弄虚作假等等。只要是公司违法的东西,能收集都收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证据收集好之后,就索性撕破脸皮,多争取点利益。大量证据在手,告诉领导,公司该赔偿,你可以不追究领导的责任,

3.如果公司不理,那就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仲裁结果,任何一方不服,都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的结果,将是终审判决。

5企业把人开了,法院判决要补偿,公司就是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冻结企业账户,将执行补偿金额强制划归到你的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强迫员工离职有什么补偿

劳动者非自愿离职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自愿离职的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但被迫离职的能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作为企业单位来说,依法就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你在企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决定的,每工作一年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工资待遇,这个工资待遇是根据你的全额工资或者你们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给予补偿都是完全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同意调岗被辞退有补偿吗

如果单位因员工不同意调岗而违法辞退员工,一般没有补偿,但是有赔偿金。即员工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可获得二个月工资的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二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从单位处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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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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