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缴纳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

2023-02-20 10:12:48 来源:万能知识网

房产税尚未在全国范围实行,而是采用试点城市的方式收取,如果公民在房产税试点城市的话,则需要缴纳房产税,不过需要注意房产税的缴纳的时间。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产税缴纳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房产税缴纳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

1、当事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当事人新建房屋用于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相关资料图)

3、当事人委托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完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当事人购买新建商品房,从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当事人购买存量房,从办理房产转移、变更手续、领到房产证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当事人出租、出借房产,从交付出租、出借房产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产开发商自用、出租、出借商品房,从房屋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缴费途径

1、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通用缴款书》;

2、第一个是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税;

3、第二个是银行。纳税人也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4、第三个是付费通网站。纳税人还可以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房产税缴纳时间并不是固定的,情形不同,缴税时间也就不同,例如当事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产税缴纳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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