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的分类有哪些? 世界热讯

2023-03-28 10:11:01 来源:万能知识网

红色通报是最著名的国际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代表案件的严重性最高。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红色通缉令的分类有哪些?

一、红色通缉令的分类有哪些

“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代表案件的严重性最高。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它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各国(地区)国际刑警组织国家(地区)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

无论哪个成员只要接到红色通缉令,都应立即布置警力予以查证;如发现被通缉人员的下落,就迅速组织逮捕行动,将其缉拿归案。这种执法合作通常是以“国际通报”这一渠道进行的。


【资料图】

国际通报分为:红色通报、蓝色通报、绿色通报、黄色通报、黑色通报五种类型,它们都以通报的左上角国际刑警徽的颜色而得名。

其中,红色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

通常情况下,“红色通缉令”上除了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大头照,还包括两大部分的主要内容:

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指纹、护照或身份证件号码等;

二是司法内容,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通缉的法律根据,包括案情摘要、同案犯、罪名、引用法律条款、刑期、执法时效和逮捕证、判决书等。

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之后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续5年,直到抓住为止。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红色通缉令就会一直发挥作用。

二、网上通缉的条件是什么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三、网上通缉与通缉的区别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网上通缉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网上通缉不同于通缉。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通缉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通缉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网上通缉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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