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播报】怎么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2023-01-29 09:59:40 来源:万能知识网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会购物买东西,但我们在购买的商品的时候,总会买到劣质产品,如果买到有问题的食品是有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我们就要对食品进行安全风险监测。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资料图)

怎么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1、委托检测  由委托部门出具委托检验文件,明确检验事项、检验要求等。 4.2 合同评审  按照QXCDCP0601-2011《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执行,由检验科组织合同评审,相关实验室负责人或其代表参加,并填写QXCDCQN00801《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记录》。

2、 检测项目  由委托部门确定。如果委托部门委托的某些检测项目需要分包时,按QXCDCP010《分包管理程序》执行。 

检测依据(检验方法)  按照QXCDCP032《检测方法选择使用和确认程序》执行。在建立和使用食品检验非标准方法时,按照QXCDCP01405《非标准方法制修订程序》进行,并提交方法学验证材料,交由委托检验的部门确认。 

样品留样与否由委托部门确定。 

检测时限由委托部门和中心协调确定,无特殊约定时按照 QXCDCP1401《检验工作程序》进行。 

3、样品管理  样品接受、分发、保管和处理,按QXCDCP1702《样品管理程序》 和合同评审内容执行。 

4、检测工作实施 

各相关实验室按QXCDCQN1401《检测任务单》的要求安排检 测工作。并按QXCDCP022《记录控制和管理程序》规定做好原始记录。 

检测技术人员按中心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实验室质量控制。 

检测工作需按照要求如期完成。如遇到不可预测因素影响,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检测工作时,责任部门应立即通知检验科,由检验科及时告知委托部门,协商解决。

检验过程中因样品流转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检测时,必须如实记录,立即通知质量管理科和检验科。质量管理科组织有关人员对不符合工作进行评价,填写QXCDCQN00801《不符合工作评价报告》,经中心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检验科及时与委托部门沟通。 

在检验工作中发现带有区域性、普遍性及社会关注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如非食用物质)时,检测责任人必须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结果进行确认,必要时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确认。确认过程需填写QXCDCQN05801《食品重大安全信息记录表》,连同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提交检验科。检验科应将确 认后的结果向质量负责人汇报,由质量负责人确定是否向委托部门报 告。需要报告的,由检验科以中心便函的形式向委托部门提交报告。检验科负责过程文件的收集归档。

5、样品复检    

按照QXCDCP1401《检测工作程序》执行。

6、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按QXCDCP01901《检测报告管理程序》执行,委托部门对于检测报告有特殊要求的,由委托部门、检验科、质管科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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