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有什么 天天微动态

2023-01-19 10:02:21 来源:万能知识网

我们国家的刑法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有人触犯了刑法,就需要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们都知道,一些犯罪严重的,最高会被判处死刑,但是有时候我们也会看到一些犯罪分子被判死刑之后可以缓期执行,也就是死缓,那么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有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有什么

1、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资料图】

二、死缓改判无期保外就医条件是什么

对于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批准保外就医:

1、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2、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应当注意的是以下三种情况不能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三、什么情形适用死缓

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比如一个案件事实完全清楚、证据完全充分、则可以直接判为死刑立即执行,但如果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充分,还有部分未完全查清,或有的地方有疑问的,则应适当考虑死缓,否则一旦是错案,人被杀后则无法挽回。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或立功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并且行为人已有自首或立功的表现就说明该人有悔罪的表现,那么就应该从轻处理。

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也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不大。

4、行为人的危险性。如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死缓。

5、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

6、是否有特殊身份。如少数民族、华侨、归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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