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房产税是什么?哪些情况可以免交房产税?存量房到底需不需要交房产税呢?

2022-12-22 08:12:12 来源:名律网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就是说已经在相关部门进行了登记的房屋,只要是尚未居住的都可以统称为存量房,也有是库存待售的。那么,存量房要交房产税吗?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想知道存量房需不需要交房产税,我们需要先了解清楚哪些情况可以免交房产税?

下列情况可以免交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5)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6)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7)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8)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0)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上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11)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12)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位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和选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那么存量房到底需不需要交房产税呢?

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主要包括开发商开发楼盘的尾盘、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债权人手上的房屋、个人手上的房屋(未居住过的)、法院查封的以及中介代理人手中的房屋等五大块,都是未使用过的住宅或非住宅。在我国,这些存量房在不同的所有者手中有很多是用于投资用途,而非自己居住,很多投资房产的投资者手中存有多处房产,以待其价格适合是出售,加上我国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火爆状态,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手中也有很多存量房,所以使得存量房的数量比较大,二手房市场因为中介等机构的存在而逐渐变得更为活跃。

存量房因为没有使用,处于未活跃情况所以我国尚未进行征收房产税。当然,如果出现可存量房的买卖就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交税了,当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在合同生效后的30日内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这时就产生了存量房房产税,按照相应的比例缴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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