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实时: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需满足哪些条件

2023-03-16 10:03:57 来源:万能知识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难得知,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是不得转让、出让等,对于符合规定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也必须严格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那么大家知道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需满足哪些条件吗?接下来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需满足哪些条件

1、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资料图】

2、转让双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

3、受让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需地随房一并转让。如果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符合上述条件,双方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及宅基地使用证前往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5、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

(1)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2)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转移、消灭的材料;(三)其他必要材料。因企业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申请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1、公开方式:即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方式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2、协议方式: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人通过协商自行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的公司、企业需提供《股东登记手册》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组成成份,若无法证明该公司是非国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则按公开方式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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