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案情简介:
2009年5月,被告向原告借款240000元,当日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收到原告银行汇款211200元。2010年12月,被告向原告出具一份借条,借款金额为586346元。2011年3月,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586346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被告委托陈志群律师代理本案诉讼。
被告陈述,原告起诉主张的586346元是借款本金211200元通过利滚利的方式计算出来的本息之和的金额,并作为借款写成借条。
法律分析:
从《借条》等表面证据上看,被告应当归还原告借款586346元。但是,深入了解案情之后,陈志群律师认为,本案中存在众多与原告表面证据不一致的疑点,如能组织一定证据予以证明,则可推翻表面证据,还原事实真相。
审理结果:
在进行一定调查取证工作之后,陈志群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并在庭审中充分向法庭陈述了代理意见。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陈志群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支付借款本金211200元。
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但必须注明作者及来源信息。
作者:陈志群律师
综合案情简介:2009年5月,被告向原告借款240000元,当日签订《借款抵押...
综合哈密市对八中一教师涉嫌强奸学生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一、同意市...
综合藏獒号称“世界十大猛犬”之首,4月20日,惨遭藏獒咬伤胸部、手臂等...
综合在现代社会对于交通违章是有着很多的规定的,交通违章的规定在法律...
综合欧洲最大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卡巴斯基实验室近日正式发布了最...
离婚房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
我们知道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劈裂了,是可以进行离婚的,但是离...
家暴的发生在现代社会是十分常见的一个事情的,现在社会的家暴是可...
Copyright 2004-2022 fawuwang.com.cn 版权所有 邮箱:435 227 67@qq.com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9675号-26 有害信息举报